问题 | 在什么情形下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
释义 | 一、在什么情形下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包括: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在法定期限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7.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8.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二年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 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协商和解。争议发生后,消费者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售后及客服工作人员联系,反馈问题,提出诉求。 2.申请第三方机构调解。 3.仲裁。仲裁的前提是,争议双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 4.诉讼。如果双方没有仲裁条款,就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三、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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