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代旁系血亲有哪些具体范围 |
释义 | 一、三代旁系血亲有哪些具体范围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同胞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表、姨表、叔侄、伯侄、姑侄、舅甥、姨甥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缔结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怎么写 亲属关系公证书应当写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信息;出证明单位盖章;出证明人的姓名、职务;日期。法律网提醒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和亲属的相关证件,前往公证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准备亲属关系公证的必备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