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刑法中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罪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刑法中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罪 刑法中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二、开设赌场罪与聚众赌博罪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开设赌场罪与聚众赌博罪区别: 1.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由召集者或者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2.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 3.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 三、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最多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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