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十大政纲 |
释义 |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工农民主共和国的基本纲领。1928年6~7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了大革命以来的经验教训,纠正了左倾路线的错误,确立了建立工农民主共和国的理论与政策。会议指出,中国现阶段革命的性质仍然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革命的任务仍然是:驱逐帝国主义者,达到中国的真正统一;推翻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革命。为实现这两个任务,必须武装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苏维埃为形式的工农民主政权。会议从这个基本指导思想出发,确立了工农民主共和国的基本纲领: (1)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2)没收外国资本的企业和银行。(3)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治权。(4)推翻军阀国民党政府。(5)建立工农兵代表大会(苏维埃)政府。(6)实行8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失业救济与社会保险等。(7)没收地主阶级一切土地,耕地归农民。(8)改善兵士生活,给兵士以土地和工作。(9)取消一切政府、军阀、地方的捐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10)联合世界无产阶级和苏联。“十大政纲”基本上正确地确定了根据地立法的基本原则,各根据地政府据此和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分别制定出自己的施政纲领,促进了根据地的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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