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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服复议决定
释义

不服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意思表示。复议申请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复议决定是否为终局决定。如果国家法律明确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则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并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复议申请人不服,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复议决定是终局决定,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不是终局决定,则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生效时起,除商标法、专利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游行示威法等几个国家级法律中规定的情况实行行政复议终局决定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都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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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4: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