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取保算服刑期吗 |
释义 | 一、在看守所取保算服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服刑,只有在拘留所、看守所羁押期间才可以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二、服刑人员在看守所期限算服刑时间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会羁押多长时间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到侦查终结时止。 其次,根据不同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如下: 1、一般刑事案件: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要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 但是,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 2、四类特殊案件:在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具体而言,这四类特殊案件包括如下: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根据特殊案件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总计达到7个月。 在看守所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批准后,是不算服刑期的。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不算服刑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在看守所取保算服刑期吗”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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