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代理主义 |
释义 | 又称“律师诉讼主义”,与“本人诉讼主义”相对应。即当事人的一切诉讼行为,皆须委托律师代为进行的诉讼立法原则。采取这一原则的理由,是当事人本人缺乏法律上的知识和经验,不谙于如何在诉讼中更有利地维护自身的利益,且易导致诉讼拖延。以律师代为诉讼行为,可以避免上述弊端。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均采用这一原则,以律师代理主义为原则,以本人诉讼主义为例外。参见[本人诉讼主义]。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