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员会制 |
释义 | ❶又称“合议制”。共和政体的一种形式。不同于议会制和总统制,主要特点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采用委员会的形式,委员会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1795~1799年督政府执政时期的法国和现代的瑞士都是委员会制的代表。瑞士联邦的最高行政机关是联邦委员会,它由联邦议会的两院联席会议从议员中选出7名委员组成。7名委员分任7个部的部长,每届任期4年,但可连选连任。联邦委员会主席从7名委员中选出,任期1年,届满后经过形式上的选举由副主席升任,同时,在选出新的副主席。联邦委员会主席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对外代表国家,对内主持联邦委员会会议,但不得行使联邦委员会的职权。委员会以集体讨论多数通过的方式决定重要政务,并以集体名义行使职权。联邦委员会是联邦议会的执行机关,但对议会并不负连带责任,对各委员会发生争议的重大问题由联邦议会最后决定;联邦委员会委员在议会两院中有发言权和建议权,但委员会无权解散议会,只能服从议会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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