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即“苏维埃中央政府”,又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中央政权机关。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叶坪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劳动法、土地法等文件,正式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项英、张国焘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人民委员会,为中央行政机关,选举毛泽东为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1934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选出中央执行委员175人,候补委员36人。毛泽东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1932年4月15日,以中央政府名义公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布对日战争宣言。1935年长征到达陕北后,曾发表抗日救国宣言。1937年9月,改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