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公司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裁员公司赔偿标准 裁员公司赔偿标准:公司裁员且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裁员的情形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赔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四种情形之一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裁员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裁员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三、裁员补偿金要交税吗 1.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代缴。 3.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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