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房屋登记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登记需要的手续是买卖双方需订立买卖合同,约定好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他主要条款,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的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三、房屋委托书怎么写 房屋委托书的写法: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因______,委托_______为_______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具体内容)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房屋登记证明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房产登记的手续简单来说分为提交申请、绘测、交税、领证等四个流程,买了房产之后一定要办理好房产登记手续,确保产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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