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 1.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2.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等等。 ![]() 二、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债务人同意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方法可以是口头通知,也可以是书面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三、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如何写 甲方(债权出让方):______ 乙方(债权受让方):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 丁方(债务担保人):______ 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内容 1.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1.2该转让债权为:______。 1.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其合法拥有上述债权的相关依据向乙方交割完毕。 第二条、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甲乙双方约定债权转让价款为______元。 2.2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______元,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余款______元。 第三条、债务履行 3.1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乙方偿还债务,该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__万元)和利息。 3.2丙方向乙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3.2.1还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2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本金______元及利息______元(利息率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剩余本金______元及利息______元(利息率____%)。 第四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4.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4.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4.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__平方米的位于______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乙方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4.4丁方承诺并保证:其担保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债权转让完成后,对乙方偿还债务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六条、其他规定 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4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丙方(公章) 丁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的法律知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管辖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