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具体是哪些 |
释义 |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具体是哪些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使用各种方法破坏交通设施,足以交通设备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只能是自然人; 4.主观要件是只能是故意。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如何判 法律网提醒,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这样判刑:行为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破坏交通设施罪法院多久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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