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释义 | 简称“公安部”。1954年10月以前曾简称中央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公安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镇压反革命活动,防范和制止刑事犯罪活动,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和合法权益,履行国家治安行政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管理、消防监督、内卫、警卫等职能;依照法律执行侦查、预审和看守任务;领导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管理全国人民警察的警政、警务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工作。公安部设办公厅、政治部以及政治保卫、经济文化保卫、刑事侦察、治安、交通、消防、边防、出入境管理、预审、法制、警备、法制等业务管理机构。首任部长罗瑞卿,现任部长陶驷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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