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认定共同借款人 |
释义 | 一、怎么样认定共同借款人 认定共同借款人方式是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但其他自然人由于各种因素,也会作为共同借款人。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二、共同借款人可以取消吗 共同借款人可以取消,根据法律规定可知,如果想要撤销共同借款人,就必须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法律网提醒您,除非当时借钱不是自己的真实意图,存在了重大误解,或者受到了胁迫、欺诈、借钱的人有过错、或者借款的行为本身就存在违法等原因,借款人的同意可以不取得,但是,也必须要得到法院的确认。 三、共同借款人上不上征信 共同借款人若不能按时还款,是会上征信的。共同借款人在借款中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要求全部偿还债务,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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