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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和平共处
释义

和平共处peaceful coexistence

一种政治和法律上的概念。和平共处的提法最早是列宁为解决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而提出来的原则。第一次把和平共处作为一个国际法基本原则提出来的,是1954年中国、印度和缅甸首创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原则不仅适用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关系,也适用于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之间的关系。一般说来,和平共处是指各国应该和平地共存、和睦相处。1945年《联合国宪章》序文所声称的“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可以说就是和平共处的意思。具体言之,和平共处强调国家之间的和平,而不问其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制度有何差别,特别是要求国家之间的争端要用和平方法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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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