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本劳动青少年福利法 |
释义 | 昭和45年(1970年) 5月25日制定和实施。全文共5章20条,包括:总则、青少年福利对策和基本方针、福利的措施、福利设施等。该法是在昭和30年代后期(即50年代后期),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在青年劳动力,特别是青年技术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制定的。当时这一事业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培养劳动青少年度过充实的职业生活,将其培养成为有职业的人。”并把每年7月的第三个星期六定为“劳动青少年日”。其目的,主要为了加强全国人民对青少年福利的关心和理解,并将其培养成有用的职业者。据此,该法制定了下列福利设施和措施:(1)职业安定机关必须对青少年进行各种职业指导。(2)国家、都道府县和雇用促进事业团,有义务进行职业训练的启蒙教育;命令雇主要努力关心劳动青少年的职业训练和确定受教育所需的时间;还要求常年雇用劳动青少年20人以上,其年龄不足20岁的单位,要选任有资格的青少年福利推进者担任对青少年指导、谈话、文娱等事项。(3)地方公共团体根据需要设立劳动青少年活动站,要求选任有资格的劳动青少年辅导员担任对劳动青少年谈话和指导业务。依上述精神,于昭和48年(1973年) 6月1日,全国劳动青少年会馆在东京和中野开馆。该法的制定,对促进劳动青少年福利理论的研究,职业指导的加强,职业训练的奖励,福利设施的措施计划的加强,特别是对提高劳动青少年的福利均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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