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指定管辖制度概述 |
释义 |
指定管辖权是什么意思?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权的实质是法律赋予高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利,为了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确保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首先,指定管辖权是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依职权审理案件。本质上,法律赋予高等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利,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确保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下级法院应当服从指定管辖,但当事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或者反对指定管辖。本案指定管辖权是在原告申请回避后形成的,被告未行使其权利。其次,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权提出异议是程序正义的外在体现。有人认为,在指定管辖权的案件中,上级法院在指定管辖权时考虑了公平审判的因素,当事人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毫无意义,但不必要地延长了诉讼期限。笔者认为,只有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才能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进而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权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维护。此外,在高等法院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的申请进行指定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听取被告人的意见,指定裁决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当事人可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可以给上级法院另一个纠正的机会,避免使被告怀疑其合理性。此外,中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当事人是否可以在指定管辖权的案件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那么,当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时,他们是向接受任命的法院提出,还是向作出任命的法院提出?法院受理异议后,在程序上如何处理?提交人认为,当事各方应向指定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不成立,将予以驳回,双方可提出上诉;如果异议成立,接受指定的法院不能改变上级法院指定的管辖权,但应报请上级法院决定是否变更指定管辖权。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包括职能管辖权和审判管辖权。职能管辖主要解决某类案件由哪个部门立案受理的问题;审判管辖权主要解决由哪一个法院或哪一类法院负责审理某一类案件的问题。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权(或主管管辖权和部门管辖权)的规定,对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目前,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是什么样的案件应当由自己管辖,而是直接受理案件的内部分工 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制度属于审判管辖的范畴,这是对司法管辖制度的必要补充和例外。根据现行法律,普通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主要以犯罪地点和被告住所为依据。职务犯罪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主要以犯罪嫌疑人所在地、被告单位所在地或主要犯罪地点为依据,只有在必要时才有可能指定外国管辖权。《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不明确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理。”p> lyba Xiaobian提醒您,处理好指定管辖权与管辖权异议的关系,对于法院顺利审理相关案件,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有益。如果您想了解法律知识的其他方面,Luba还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参加法律知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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