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熟市法院律师王兆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直接受理劳动争议 |
释义 |
由于劳动争议具有申请仲裁的前置程序,通过劳动仲裁进入诉讼是必要的程序,与一般民事争议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因相对特殊的情况而无法确定是劳动争议还是普通民事争议,则会在程序上绕道而行,延误争议的及时解决 直接作为普通民事争议处理的几种情况:第3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该诉讼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纠纷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和第17条第2款“当事人仅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的,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支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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