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子时二手房鉴定有哪些误区 |
释义 |
误解之一是二手房鉴定不及时。 所谓旧房评估及时性,是指二手房市场房价波动较大,变动周期短,部分地区房价波动频繁。旧房评估受市场供求、市政规划等因素影响。第二个误区:人们往往强调个别因素对价格的影响,而忽视了综合因素对估值的影响。影响旧房评估的参考因素如下: 1:区域因素 2:个体因素:(物业、建筑) 3:功能因素:(卫生、厨房、大厅、辅助面积、公用设施、房型、房价、照明、,(炉灶) 每一个因素都会影响房屋评估,所以应该综合考虑。第三个误区:人们错误地认为,老房子的价格是评估从业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得出的价格结论。 旧房评估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1:市场比较法。 2:重置成本法 评估值=评估值重置成本自然折旧功能折旧经济折旧。错误四:人们错误地认为装修越好,估价就越高。 在二手房市场,装修价值原则上不考虑评估。因此,装修好的房子往往在置换中损失最大。一般情况下,三年内装修价值可以按比例计价,三年以上装修价值实行“零”概念。错误五:人们错误地认为估价机构从中赚取差价。 估价机构仅以第三方身份为持仓双方提供估价服务,使价格更合理,更符合市场交易价格,促进买卖双方的交易。房子的最终价格由买卖双方决定。 由于对老房子鉴定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要求很高,广大居民很难掌握。因此,在房屋置换前期,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信誉的置换公司委托旧房评估是明智之举。这样,才能更有效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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