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多少补偿不是由于劳动合同 |
释义 |
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是单位什么时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终止聘用。 3。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因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六)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辞退的; 8。定期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9。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10。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1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赔偿金的,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1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希望大家理解。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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