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利益缺失的专利权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
释义 | 一、经济利益缺失的专利权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 2.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 3.司法保护。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 4.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通过形成某种组织,由该组织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 5.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设立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或管理事务的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和避免对他人侵权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与手段。 6.舆论导向保护。通过正确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二、专利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 专利侵权行为,也称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任何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三、专利权侵权诉讼的时效如何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侵犯专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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