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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是否已构成违约
释义
    一、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是否已构成违约
    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是已构成违约的。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不完全履行合同一般是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法律网提醒您,违约责任中的免责事由有:
    1.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具体由当事人协商;
    2.法定的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如下:
    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抗辩事由,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有违约行为,不需证明其是否有过错;
    2.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违约诉讼中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较小,负担较轻;
    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赔偿,损害事实是物权的债权保护法行使前提的体现,即要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实;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以造成损害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
    4.义务程度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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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1: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