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释义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义务: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要是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5: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