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赡养母亲 4儿子闹分歧 |
释义 | 市民张老太生了4个儿子,年过八旬要儿子赡养时,却因家庭琐事弄得矛盾重重。经北港街道司法所调解,日前,张老太终于搬回自己住惯了的家,4个儿子共同承担赡养之责。 张老太家住北港,前几天,她哭哭啼啼来到北港司法所,称自己没地方住,要流落街头了。工作人员立即好言劝慰,老太断断续续说出了事情经过。原来,她有4个儿子,其中老大子女多,考虑到今后孩子结婚需要,经母亲同意,老大将母亲的老房进行了翻建。3年前,张老太所在的村子拆迁,2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就纳入了老大的拆迁范围,为了照顾离异的小儿子,老人将自己应得的面积给了他。 拆迁后,张老太一直和小儿子生活,谁知,小儿子因吸毒服刑无法照顾老母,就将其与老母共同居住的房子转卖给了老二,母亲则继续居住在内。去年,老二以要装修为由,劝说母亲暂时搬到老大家住,等装修好了再搬回来。可装修好后,张老太却回不去了,因为老二对拆迁时母亲的做法有怨气,认为好处都给了老大、老四,自己啥也没捞着,这房子是他买的,没有义务白白给母亲住。 摸清情况后,工作人员召集张老太的4个儿子碰头,特别说明老人将儿女们拉扯大不容易,赡养母亲是子女的义务,与有没有得到财产无关。入情入理地劝说下,兄弟4人最终商定,由老二拿出闲置的房子给母亲住,其余兄弟以租赁的形式共同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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