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改房土地出让金收缴及性质变更
释义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府函)【2010】3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含经批准建设的集资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收缴及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办理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房改房上市交易由房屋权利人携带房地产权证原件、婚姻证明文书、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市房改办申请办理房改房上市审批手续。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经市房保障部门批准。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上市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土地情况即土地性质(土地使用类型)未划拨的,先到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该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明。
     凭上述资料、权属登记申请书、房地产转让合同,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手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本《通知》实施前已办房改房上市交易过户登记的,新产权人需要补办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手续,可凭缴交土地出让金有效凭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到肇庆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办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可凭取得该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明,到我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手房窗口申请房地产权属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手续。
     本通知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2: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