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哪些知识产权案件p>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 资料扩充: 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1)发明创造上诉案件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以及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垄断民事一审案件判决、裁定,(二)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确认一审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和布图设计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等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上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等 (四)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五)申请再审、抗诉、再审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所称第一审案件的裁定和调解书 (六)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所称第一审案件,包括管辖争议、罚款、拘留决定、复议申请等,(七)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com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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