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本 |
释义 | “副本”的对称。依法按照原本制成并发给主受件人的法律文书。正本出自原本,但原本一般留作存档备查;正本则须直接发给主受件人。正本、副本同出自原本,其内容和法律效力都与原本相同;不同之处是正本发给主受件人或单位.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发给主受件人以外的其他须知文书内容的机关或个人,如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以后,送给被告人和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的起诉书。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