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步军统领衙门 |
释义 | 全称为“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衙门”,清代特设。初只管辖满洲、蒙古、汉军八旗步兵,康熙十三年(1674)始提督京城九门(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成)事务。康熙三十年(1691)又兼管巡捕三营(南、北、中)事,乾隆四十六年(1781)巡捕营改为五营(南、北、中、左、右),其名于是最后确定。其长官为步军统领,嘉庆四年(1799)又添设左右翼总兵二人协助办事。其职司为负责城内(八旗步军)和外城京郊(巡捕及五营)的防守、稽查和缉捕以及断狱、编查保甲等,因其权大,故步军统领须是部院内亲信大臣。其所属番役往往借侦查稽捕为名,滥用威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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