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统主义 |
释义 | legitimism作为承认新政府的一种主张,认为新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法律资格和取得他国承认所应具备的条件,即取决于它的产生和存在是否符合现有的国内法律秩序。按照正统主义的观点,凡是违反现有国内法而建立的政府或组织,在国际上都不得被承认为该国的合法政府。这一主张原来是以王朝正统主义的形式出现的,流行于欧洲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一段时期。这种主张是要求用外力把君主专制制度强加于一国人民,干涉该国家的内政。后来,在王朝正统主义被抛弃以后,出现了所谓共和正统主义,认为新政府的成立必须合乎宪法,或者具体地说必须是属于共和体制的,才能得到作为政府的承认。符合宪法或共和体制成为政府承认的条件。美国总统威尔逊所提倡的政策就是立宪正统主义或公共正统主义的一种表现。这是对利用承认对他国内政进行干涉。正统主义在国际法上已遭到了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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