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越垣 |
释义 | 唐朝擅自翻越宫殿与州、县城墙的犯罪行为。许慎《说文解字·土部》说:“垣,墙也,从土亘声”。《唐律疏议·卫禁律》出于对皇室与封建国家安全保卫的考虑,规定了越殿垣与越州、镇、戍城及武库垣等具体罪名。凡翻越殿墙者,绞;越宫墙者,流三千里;越皇城者,减宫墙一等;越京城者,又减一等。在地方州府,有翻越城及武库墙者,各判处一年徒刑;越县城墙者,杖九十;越官府院墙及坊市篱巴者,杖七十。按疏议解释:“卫者,言警卫之法;禁者,以关禁为名,但敬上防非,于事尤重”。唐朝把越垣视为重罪严加处理,用以拱卫皇室保卫封建国家安全,防止非法行为的发生。宋后各代相继承袭,都有类似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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