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广告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 |
释义 | 一、哪些广告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 户外广告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 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提交所需文件和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提交后,商广科初审人员会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交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临时性户外广告可即时审批并发放文号;长期性户外广告则通过网上流转审批,通常在五个工作日内颁发‘户外广告发布证’。 这个流程确保了户外广告的合法性,保障了城市视觉环境的整洁有序。 二、必备申办材料 法律网提醒你,为了顺利完成户外广告的审批,广告发布者需准备一系列详细的申办材料。 这些包括官方规定的: 1.《重庆市户外广告发布申请表》; 2.发布者或代理的身份证明; 3.户外广告设施的批准文件; 4.广告设计样稿; 5.广告发布合同; 6.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7.肖像使用证明及商标注册证书等。 如有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也应一并准备齐全。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复印件的材料必须加盖鲜章,以证明其有效性。这一切材料的准备,是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的必要步骤。 ![]() 三、法律法规依据 户外广告的发布审批,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包括: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2005年5月27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17号公布); 3.《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1995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发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户外广告审批的法定依据,保障了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引用法条: [1]《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