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合管辖数法院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合并一法院审判。同一案件指同一起诉范围的案件。各国对竞合管辖虽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相类似,都规定了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同一案件系属于事物管辖不同的数个法院管辖时,由上级法院审判,或者依据检察官、被告人的请求,裁定交由有管辖权的下级法院审判;同一案件系属于事物管辖相同的数个法院管辖时,由最初受理公诉的法院审判,或者各法院的共同直接上级法院,依据检察官、被告人的请求,裁定交由后受理公诉的法院审判。原联邦德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管辖优先权属于首先开始审理的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