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中山 |
释义 | 1866~1925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名文,字逸仙,曾化名中山樵,故又称孙中山。广东香山(今中山)人。1892年毕业于香港雅丽医院附设西医书院,1894年6月上书李鸿章,提出“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的政治革新主张。11月在檀香山组织中国资产阶级第一次革命团体兴中会。1905年8月,联合华兴会、光复会在日本建立中国同盟会,被推选为总理,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纲领,创立“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学说。此后几年间,通过《民报》开展思想大论战,以鲜明的中国革命民主派的立场,同改良派进行了尖锐的斗争;并亲自发动和指导了一系列旨在推翻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武装起义。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回国领导辛亥革命,为推翻清王朝,结束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丰功伟绩。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同年4月1日,因革命党人与袁世凯妥协,被迫辞职。8月,将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当选为理事长。1913年3月发动“二次革命”,起兵讨袁,失败后于次年赴日本建立中华革命党,“以实行民权、民主两主义为宗旨”、“以扫除专制统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1917年在广州组织护法军政府,任大元帅,誓师北伐。1919年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1920年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重新解释二民主义,改组国民党,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实现国共合作。他在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规划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蓝图;参考西方的三权分立,提出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主张;主持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带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中华国民临时约法;提出著名的“权能分治”论,认为人民是有权的,由人民决定的国策应当由能的人来实施。在担任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期间,颁布了许多关于法律和制度改革的命令和法规。1924年,应冯玉祥电邀抱病赴北京,主持解决时局问题,发表北上宣言,重申反帝反军阀的主张。1925年3月在北京逝世。遗著编为《中山全书》和《总理全书》多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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