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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紧急裁决
释义

紧急裁决

在法律授权一名并非受理本诉的法官立即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并有另一方在场或传唤另一方到场时所作出的一种临时性决定。在法国,诉讼案件可通过传唤状的方式提交法庭审理,法庭在通常审理紧急案件的日期和时间开庭。案件要求迅速审理的,即使在节假日中,也应紧急进行审理。法官可以准许在指定的时间传讯当事人出庭,或者到当事人住所公开审理。法庭应保证在传讯和开庭之间相隔足够的时间,以便被传讯的当事人能够准备辩护。对于紧急审理的案件,法官可将案件作为紧急案件移送法院合议庭审理,开庭日期由法官确定。紧急审理的决定,对本诉没有既决事项的效力,有新情况时,可加以修改或撤销。该决定具有无须担保的临时执行效力,并可立即开始执行。当事人不得对紧急裁决的决定进行抗诉。做出紧急裁决的法官可以宣布给予强制处分,也可暂时取消强制处分。紧急裁决的原本应保存在法院书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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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