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孔子 |
释义 | 公元前551——前479儒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孔子青年时期,生活相当贫困,曾当过管理仓库和看管牛羊的小官,中年时期,因鲁国内乱,跑到齐国做了高昭子的家臣,后来回到鲁国,聚徒讲学,创立了儒家学派,孔子五十岁时当了鲁国地方官中都宰,后升为专管司法的司寇,但为时很短就被迫去职,率弟子周游魏、陈、宋、蔡、楚等国,宣传其政治主张,结果四处碰壁,未被重用。晚年回到鲁国,致力于教育和古籍整理工作,为中国文化的传播,作出了巨大贡献。孔子是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和教育家。他所创立的儒家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或学派的思想影响超过孔子。孔子法律思想主要反映在由孔子弟子或再传弟子记录的《论语》一书中,主要内容包括:(1)“仁”的学说,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其法律思想的出发点。《论语》一书谈“仁”一百零九次,其核心是“仁者,爱人”;(2)维护宗法等级制,提倡“礼治”,纳仁入礼是孔子的首创,根据礼仁结合的原则,孔子反对越礼,反对铸刑鼎公布成文法,反对苛政,反对人殉制,而主张“父子相隐”,主张“正名”以确定等级名分;(3)提倡“为政以德”,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与之相联系,孔子主张“宽猛相济”,“德主刑辅”, “以德去刑”,以此来达到“无讼”的目的;(4)重“人治”,轻“法治”,主张“为政在人”,“人存政举”,“人之政息”,强调统治者个人要以身作则。孔子的法律学说,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孔子所提倡的“为国以礼”,“为政以德”,“为政在人”等思想,经过孟子、荀子、董仲舒等人加工、改造,与封建纲常礼教融为一体,从西汉起,就被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在中国法律思想领域,长期处于支配地位。孔子法律思想,对传统中国法律文化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为其他思想家所望尘莫及。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