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法院宪法起草委员会 |
释义 | 国民党政府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成立的“制宪”机构。“九·一八”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空前尖锐,抗日民主运动不断高涨,全国各界人士纷纷要求国民党早日“结束训政、实行宪政”。为缓和阶级矛盾,欺骗民众,1932年12月,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于1935年3月召开国民大会,议定宪法。1933年1月,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成立以孙科为首的四十人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但“制宪”工作逐渐为蒋介石所控制,“制宪”工作从1933年2月开始到6月完成宪法草案初稿,又根据蒋介石意旨进行多次修改。1934年10月,立法院对宪法草案三读通过,1935年底,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接受宪法草案,1936年5月5日正式颁布该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