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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债权申报的需要的材料
释义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需要的材料
    (一)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四)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二、什么是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具有以下特征:(一)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仅是一项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二)是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三)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得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四)可强制执行,故已过诉讼时效之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五)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对破产债权的范围,各国破产法均明文予以规定。
    三、破产债权的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一)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二)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三)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四)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五)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需要的材料的相关问题。材料准备完毕才是申请的关键哦。如果您对破产债权申报的需要的材料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来咨询我们法律网的相关律师。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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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