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子公司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设立子公司规定是怎样的 1.设立方式: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2.法律地位: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7.公司章程:子公司需要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8.注册资本:设立子公司需要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并且需要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更低限额。 9.股东人数限制:子公司的股份需要符合法定资格,并且股东人数限制在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10.母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设立子公司之前,母公司需要开股东大会,股东经过表决后同意设立子公司才可设立。 二、设立子公司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这些表格通常可以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网上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设立子公司之前,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以确定子公司的名称不与已有公司名称冲突。 3.《指定(委托)书》:由母公司指定或委托某人为代表,负责子公司的设立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4.总公司拨款证明:证明母公司已经拨款给子公司,或者母公司承诺在子公司成立后拨款给子公司。 5.公司对子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需要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任命文件,如果负责人不是本地人,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母公司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母公司需要提供其章程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公司拨付给子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证明母公司已经拨款给子公司,或者母公司承诺在子公司成立后拨款给子公司。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到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需要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三、设立子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设立子公司首先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保留期不得转让。申请人应当提供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的信息申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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