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地上建筑物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拆迁地上建筑物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和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对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补偿费用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 二、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大致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拆迁地上建筑物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视和“户户通”,“村村通”等项目的不断提出,许多农户面临着土地征用的局面,但是对此不感到恐慌。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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