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谁提起会处于劣势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谁提起会处于劣势 离婚诉讼不是谁提起就会处于劣势。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在离婚案件中处于劣势,利益会被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法律网提醒您,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承担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诉讼离婚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需要3-6个月,离婚的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3个月内能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时间则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则可能会更长。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就指定3个月,不能延长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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