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刊物管制综合条例 |
释义 | 为了统一管理报纸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出版、销售、发行、进口等事项而制定。1951年7月1日通过。1979年修订。共20条。主要内容: (1)确定本条例中适用的各种用语的含义和界限。(2)规定印刷或发行刊物时遵循的原则。要维护本地的社会秩序、道德的要求。(3)规定法官、总督在管制刊物方面的权限。总督认为任何特定刊物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时,可以通过命令禁止其进口等。(4)规定本地报纸的注册制度,违反规定时的法律责任。(5)详细规定有关刊物管制方面的诉讼程序,本条例有3个附件:通讯社注册规例、报纸注册及发行规例、印刷品管制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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