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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形适合善意取得
释义
    一、哪些情形适合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无权处分权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错误登记在其名义下的不动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或者为善意第三人设定他物权,善意第三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下列情形,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善意取:
    1.当不动产登记薄出现权属登记错误,如:
    (1)共有的不动产错误登记在一人名下,因履行无效合同产生的登记错误;
    (2)其他原因导致的登记错误,且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处分时。
    2.在动产领域,当无权处分人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并实施了无权处分时,如果第三人为善意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并完成交付,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要件
    不动产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权属登记错误,如共有的不动产错误登记在一人名下,因履行无效合同产生的登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发生的登记错误;
    2.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处分,这意味着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3.第三人为善意,即不知道这是无权处分,如果不动产登记薄上存在异议登记(但15天未起诉的除外)、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则第三人不得主张为善意;
    4.第三人必须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赠与、继承、企业合并等方式不适用;
    5.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三、动产善意取得要件
    动产善意取得则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须为占有委托物,即无权处分人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如租赁物、保管物等,但占有脱离物如赃物、遗失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
    2.动产的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这意味着占有人与第三人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3.第三人为善意,即不知道属于无权处分;
    4.第三人必须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仅须约定,无须实际支付;
    5.必须完成交付,占有改定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只能采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与指示交付的方式。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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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