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用途不符是否构成诈骗罪 |
释义 | 一、借款用途不符是否构成诈骗罪 借款用途与实际不符,不一定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才有可能构成诈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款用途不符构成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借款用途不符构成诈骗罪需要提供的证据具体如下: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三、借款用途不符构成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如果借款用途不符构成诈骗罪的,可以判缓刑,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具体如下: 1.犯罪分子因犯罪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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