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证人一定要出庭吗
释义
    刑事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但也存在特殊出庭作证的方式。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一般情况下,我国刑事案件采用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即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依据本法第64条对证人的特殊保护条款,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应当对证人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等必要保护方式,但其形式上仍然是出庭作证。
    此外,本法第62、63、65条分别规定了证人的资格与义务、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证人作证费用的负担及待遇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