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怎么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处理方法是: 1.当事人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2.如果协商不了,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调解不了的,还可以向法院民事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赔偿的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这些项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可以复议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能申请复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行政行为,但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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