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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责任怎样分级
释义
    一、医疗事故责任怎样分级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可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2.二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3.三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4.四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或者患者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事故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医疗事故鉴定应坚持下列原则:
    1.依法鉴定原则。 在实体上,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
    2.科学鉴定原则。 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3.独立鉴定原则。 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鉴定人自己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4.合议制原则。 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鉴定结论应当半数通过。但鉴定过程应如实记载。
    5.两鉴终鉴原则。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但我们认为当事人可申请重新鉴定,或依法提起相关诉讼。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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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