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选举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补充说明 |
释义 | 1944年10月20日发布。说明主要内容:各县每个行政区选举代表的人数首先应照顾该区选民数日的多少,全县各区尽量做到平衡与合理;其次应照顾本县行政区数的多寡。群众创造的新的选举方法,如投豆法、投纸团、香火烧小孔等,在区村一级应该允许合法使用,但这些方法不合乎无记名秘密投票原则,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其流弊,一般情况下,应用票选。还对职业及系统选举名额的变动、选举机关、选举经费等问题作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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