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 |
释义 | 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Migratory Species of Wild Animals1979年6月23日在波恩签署的公约。《公约》的宗旨是保护那些跨越国家管辖边界(包括专属经济区边界)进行迁栖的野生动物,包括脊椎动物、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等(但不包括昆虫、鲸、海豚),尤其是其中的濒危和濒临灭绝的迁栖野生动物。基本要求是:各缔约国除对列入《附件I》的。有灭绝危险的迁栖物种”应予严格保护外,还应按照《附件Ⅱ》需协议保护的迁栖物种”的要求,积极签订双边或多边保护协定,明确某一或某些迁栖物种迁栖地区和道路,负责执行协议的机构以及保护措施。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