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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晋冀鲁豫边区县议员选举条例
释义

晋冀鲁豫边区县议员选举条例

1944年11月22日通过,共8章18条。主要内容:县议员应以区为单位,按人口多少划定选区,由全县公民用不记名单记投票法直接选举产生。全县所有公民不分职业均参加区域选举,但本县地方武装得单独选举议员1人。少数民族人口达选举县议员的法定人数1/5者,得单独选举县议员1人,如不足1/5,不单独进行民族选举。各区当选之县议员,不限于本区公民。还对选民及被选资格、竞选、当选及候补、改选、选举机关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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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15:01